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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有意义的生活pure & simple , born 2 annoy the world November 11 Let's ROCK!今天收到别人给偷拍的照片,发现比我所有的摆拍照片都好看。
瞧这色彩,我可一点儿都没P。高级相机真牛逼。 我那套行头如何?你们没看见里面的海魂衫。海魂衫+回力鞋是摇滚青年滴标配。外套是tb买的,左边胸口上印着两个白色大字——北京。红领巾是上次去海小采访完了以后,学校门口小店买的,1块钱一根。包包也有来头——5月份在镇江看迷笛的时候买的,上面写着“火锅”的字样——我还背着它上过要德来着。
演出那天穿海魂衫的人不要太多额!幸亏我还套一外套,要不然就淹没在人群中了。不过穿海魂的姑娘好像还真没有。主要是这次演出的主办方比较恶心,不对外售票,高桥镇村民可以凭身份证免费进场观看,于是来了N多搬着小凳的大爷大妈。前排pogo了一次,现场的保安如临大敌,调了一排警察叔叔过来镇压,害得我站第一排都看不到前面——警察都太高了!(喂是你自己太矮吧。)幸好我有记者证,就跑到最前面的记者席去了,视野无限好。如果你要问我为啥一开始不去记者席非要跟群众挤在一块儿,我的回答是:跟群众挤一块儿比较有现场的气氛!
再说个完全不搭边的事吧。那就是——我真喜欢坐公车!特别是上下班低峰期的时候,公车很空的,有阳光暖暖地晒进来,舒服极了。那天下班我们领导要用车载我都被我婉拒了——我是想着上午坐公车来上班时看的那个电影《浪潮》还没看完呢,正好趁着回家坐公车的时间看完它。谁知道那天816路极其不争气,害我在风雨中等了将近一个小时。估计这是我等过时间最长的公车了吧。照理说我该生气的,可我还真没有。公车来了以后我坐在靠窗的位置。外面下着小雨,加上降温,玻璃窗上雾蒙蒙一片。我看着窗外,突然想干一件很久没干过的事情——在窗玻璃上写字。说干就干,我在边上的玻璃上开始慢悠悠地写:sunny was here.写完我觉得真开心,还拿手机照了。诺,就是这样。
车开得不太稳,我的字也有点歪。外面的天已经黑了。从这个角度看上去,好像写的是sunny was her. 囧rz 幸亏这样文法也是通的呐。
啊呀我想起来shawshank里面brook就刻过brook was here呀!后来red也刻过的。果然中毒太深,这都多少年了,还潜移默化地影响我呢。 November 08 魔女的条件上一篇日志还是8月份的。我真是懒得彻底。8月底开始谈的装修,现在11月了终于准备要进场。没错是很慢啊,我是个慢性子。martin租房子住了。那阳阳怎么办呢?我好烦,烦死了。
hotmail的邮箱久未开启。今天一看居然有400多封未读邮件。全让我给删了。
昨天又跟martin吵架。我眼睛都哭肿了。今天我们又和好了,我还给他充了50块钱话费。jenny说她和老杨经常吵架,很担心,我说你不要担心,我和martin吵得比你们还多。吵吵没什么,越吵越有爱。她说好吧。
最近呢就陷入了败家的泥潭,买了一大堆有的没的。因为要装修房子的关系,现在看到好玩的家居用品也会毫不犹豫地买下来。家里都塞不下了。还买了很多书,因为当当最近搞限时抢购呀。一想到以后会有很大一排的书架,现在房间的矮柜上堆满的书我也觉得不太在意了。
豆瓣默默地变成了天涯。越来越多的脑残加入,我都懒得去玩了。天天有直播帖。那天闲着无聊,看了一个老师的直播,居然很有爱——这情节简直就是十年前的《魔女的条件》嘛!当年我还小,对剧集无感,后来也只给了三星而已。昨天看了直播帖以后又忍不住翻出《魔女的条件》来看,看到喉咙哽咽就要哭出来了。于是这种片子本来就是给奔三的老女人用来YY的吧。心有戚戚焉。
开心也不玩了,校内也不玩了。这段时间我的生活状态ms就是宅在家里慢慢腐烂。恩,就是这样。
August 01 黄金比例及其他1. 据说,男性身高和女性伴侣身高有个黄金比例,就是这个黄金参数——1:1.074。
1.074≌1.08。即男性身高=女性身高*1.08。
我身高160cm,160*1.08=173.8,173.8≌174,亲爱的martin同学正好174,我说咱还真是绝配呐!
2.
lp真的要来啦!8.15在上海八万人体育场开演唱会!!这次我一定要去一定要去一定要去呀!!!
但是,因为演唱会那天martin正好要考试,没办法陪我去,于是我把QQ签名改成了“谁和我一起去看linkin park”。rainy同学及时雨般地出现了!她说她还有个小朋友也想一起去,现在在等那个小朋友确认,咱们就可以去订票了。最便宜的150块票子老早卖光了,现在我只祈求可以买到300的,位置稍微好一点的票子。好想和八万人一起大声唱in the end啊~~~
3. 我们的房子,终于要开始装修了。明天去找装修公司谈。同学们有啥装修好经验请一定要传授给在下啊!我现在完全是一头雾水,简直是一看到“装修”这两个字就头痛呀。不过呢,想到装修好以后就可以和某人过二人世界,心里总归还是蛮甜蜜额。
4.昨天和jenny逛街,看上一件tee,老太太开口要110,现在实体店也未免太贵了八!同款的我在网上看到才卖49额!我多年没逛街了,tb上也买到了三黄钻,现在一逛实体,一看价格,潜意识里就马上跟网上的价格作出对比,一对比我就再也狠不下心买了。我跟那老太太还价,她最便宜也只能卖100,我心里嘟囔着“抢钱啊”默默走掉,返家在tb一搜,老娘我记性果然无比好!一模一样的tee,连主标洗标都一样额,只要49大洋啊!可惜我欢喜的灰色都卖光了,搜别家也只有难看又透明的米色,个么,我只好在无比纠结的心情中,等待tb店家的补货了。总之,这次事件是更加坚定了我只tb不实体的决心和信心!价格有一半好差的所!我怀疑以后实体的生意肯定越来越难做,因为tb价格透明呀!好吧,我要重新去搞搞我的tb店了那么。升级旺铺先。
June 19 no longer single和martin一起看美剧medium,里面有个连环杀手专门欢喜杀young single man。 我一边看一边对martin讲:啊呀,个么你也很危险的诺,你也是young single man啊。 他很认真地用蹩脚的英文说:错了,我只是一个handsome man,谈不上young了。 我说:个至少你还single呀。 他居然就生起气来,伸出左手来给我看——戒指戴在无名指上——然后他恨恨地说:我老早觉得自己不single了! June 02 大儿童May 21 当时年少虽然明天7点半要起床去单位。今天1点半我还是兴奋地跟着chester bennington一起唱着in the end. 本来去百度胡清蓝的,然后去了优酷看模范棒棒堂,再然后链接到了linkin park 07年的演唱会,就顺便看一下。 这一看不得了。激动得要死。说起来lp也算是我整个大学里的偶像啊。当年还白痴兮兮地写信去美国...居然还收到了回信类!——不过,当然,是歌迷俱乐部的工作人员打印的那种信TT ——可我当时收到的时候真的有激动到不行呢。 说起lp呢,08年(?)他们来上海来开演唱会的时候,腿毛找我帮他买票来着。我当初嫌贵就没去——其实那个票子才200一个人,算很便宜了啊——腿毛夫妇去了。我现在肠子都悔青了。下一次lp来中国不晓得要到什么时候了。 上班以后就很少听lp了。nu-metal也没有当初红了——那时lp的风头正劲,连现在的coldplay都比不上的额。所以现在会唱的歌都是前三张专辑的歌——话说第二张混音不算的话,其实也就两张专辑20首左右的量。我最会唱的是第一张hybrid theory,当初迷恋得上课下课睡觉吃饭都戴着耳机听它,心里想着怎么会有这么牛逼的乐队,专辑里每一首歌都好听得要死。 现在看演唱会,突然觉得这几个家伙好亲切啊。好想是几年没见的老同学似的。大家基本上都没怎么变。mike留了胡子还蛮好看。joe也比当年激肥的那段时期瘦了些。至于我最爱的chester大人,还是一如既往的帅气无敌啊!只唱了三首歌就把衣服扣子逮掉了,唱到第五首就赤膊了,露着满身的刺青和ck小裤头的红边边,性感死啦!哈哈哈~~~虽然他不像当年那么瘦,但现在的样子就还蛮好的,不胖也不瘦,很是我的茶啊。 总之呢,我现在一边看演唱会一边乱写,觉得心情无比好。对于明天要早起还要做一大堆乱七八糟工作的事情,也不觉得那么烦心了。 chester啊,下次你来中国我一定去看你。泪眼握拳。
February 24 关于乐器开心网上有个投票,其中有一样就是你会不会使用至少一种乐器?我想了一想,心说我会吹口琴呀,就在那一栏打了勾。
口琴也算是一种乐器吧?
其实我小时候是一个很有音乐天赋的小朋友。从幼儿园开始吧,一直到现在,只要是我会唱的歌,就可以随便在钢琴上弹出来——啊,当然是一只手,我没有学过两只手弹钢琴呀。因为小时候家里不富裕,买不起钢琴给我,所以我这个天赋就被浪费掉啦。我妈妈现在有时候还会说:啧啧,阿拉囡囡手指多好看啊!当初真应该让你去学钢琴的!
所以我现在就有一个愿望:以后有了小孩子,就让他学钢琴。然后我也可以跟着他的老师学钢琴啦(这才是目的)。
读大学的时候martin是一个文艺青年,他嘴里咬着烟坐在地上弹吉他的样子让我十分迷恋。后来他就送了一把木吉他给我。我高兴得不得了,立马跑书店买了本吉他自学书开始练习——因为那时martin在乡下的工地上班,没有时间教我弹琴。那本吉他书好贵啊,我记得要39块钱,当时我还是学生,买这么贵的书还是要下一下决心的。买来以后上面说,要一根弦一根弦地学。于是我很乖地跟着书本学,每天练一两个钟头。练到第四根弦的时候我已经会弹一些很简单的歌了(单弦,不是和弦囧),结果有一天四弦就莫名其妙地断掉了。我找martin帮我修,可是他也不会弄——后来才知道是琴坏掉了,和弦没有关系——于是我的学琴之路就戛然而止。
前两天martin给我看优酷上很红的西单女孩的视频,那个看不清楚面孔的女孩子在地下通道里边弹吉他边唱着《天使的翅膀》,好屌哦。我的学琴热情就这样被她又勾了起来。我把martin的高级木吉他借了过来,央求他教我弹这个很屌的《天使的翅膀》。后来他在网上一查谱子,说简单得很,就几个和弦,只要勤加练习,半个月就能学会。我就把基本功全扔了,直接从和弦开始练。好久没按弦了,手指痛得勒...总之才练了两天我的小指就肿了。不过我一定要努力。好想像陈绮贞张悬一样弹唱啊,那看起来可真帅气!我以前读书的时候啊,还幻想组一个民谣乐团啥的。现在我都这么老了,乐团之梦也不想了,就想在30岁之前把琴学好。加油!
![]() dear heath,你看见了吗?这是你的奥斯卡。你赢了! February 20 不会say no国人如果像沈大成说的那样,分成很多国人的话,那么我大概是“不会say no”国人。
没错我从来不会say no啊。都被martin骂过很多次了。人家叫我请客,明明不想出去吃饭,还是说:好啊。人家跟我借钱,明明自己穷得不行,还是硬着头皮笑眯眯地说:好啊。人家跟我借衣服——说到这个我就还蛮难过的,因为我这个人有一点点洁癖,非常不愿意借自己的衣服给别人——虽然我心里万分不愿意,可还是得装大方地说:好啊。
这样讲起来其实还蛮讽刺的。我是一个天生小气的人啊。可是为了面子——我是多么爱面子的一个人啊——还是不得不答应很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这样真的很痛苦。可是每次martin鼓励我say no吧,我又不肯,宁可回来自己赌气自责,也要让人家觉得高兴。这是怎样的一种变态心理啊!别人会觉得我烂好人,其实我不是的。我只是不会say no国人而已。
偶尔也会say no的。比如对爸爸妈妈,比如对martin。都是最亲的人。外人都说我脾气好吧,只有他们三个知道我脾气差,又任性又自私。只有在亲人面前啊,我才会彻底卸下心防,say个no。举个例子啊,上星期我妈要教我织毛衣,我就跟她say no来着。其实我觉得织毛衣是一项很棒的技能!只是当时没那个心境。女孩子做做手工还是蛮好的,我打算下个周末学织毛衣看看。
clark同学说516要和teddy同学结婚了,可是我下午又跟martin吵架了(这算什么转折呢)。为什么最近我们总是吵架呢。在单位我就想哭来着,一直摒着一直摒着,到底要面子。下班坐公车的时候掉了两滴眼泪,还是被我拼命摒牢了。等到下了车走路回家那一截,实在实在摒不牢,就哭出来了,一路哭回家,引得路人注目(但愿没有认识的人)。到了家楼下还怕爸爸妈妈看出来担心事,先收拾一下才上楼,到家立马回自己房间抹眼泪,还借故跑阳台上去躲着哭,幸好爸爸妈妈没看出来。吃饭的时候妈妈以为我心情不好,还拼命给我夹菜,她真是太好了。其实我只是在努力摒牢眼泪而已呀。中途还装作上厕所跑到卫生间去擦眼泪。我发现越是摒牢不哭吧,眼泪越是多,怎么都擦不完。倒是后来martin来我家了,我关着门大哭一场,哭得涕泪横流,后来也就好了。他给我变个魔术,于是我又笑了。我就是这样瞬间情绪起伏很大的人啊,你们尽量bs我好了。
现在想想,今天下班回家的这一段路可真是漫长,简直用尽了我的一生。我耳朵里塞着ipod,范玮琪在那里唱:一双闪着泪光的眼睛,要多努力才能把雨看成星星?于是我就更想哭了。后来她唱了些什么我都没听见。我发神经一般想着,要是我和martin不在一起了,我怎么办呢?要么从电视台20楼跳跳下来算了?还是不行,跳楼死相太难看了。而且我死掉我爸爸妈妈要难过的。还是不要死了。那我以后就不能回贵州吃好吃的路边摊了吧?我要随便找个中年秃顶嫁掉么?可是我已经没有爱人的能力了怎么办呢?我爱martin爱得太用力,把所有的力气都用光了,所以不能爱别人了,怎么办呢?那么还是不要嫁人算了,免得祸害人家。我就守着爸爸妈妈过一辈子就好了。可是等爸爸妈妈也没有了,我一个人在世界上该有多孤独啊。也没有人跳michael jackson的舞给我看,也没有人变魔术给我看,我只能上上网,听听歌,看看电影读读书,一个人慢慢变老。这真是太可怕了。我这样想着,手就不由自主地伸向了手机的方向,想给martin打电话和好。可是我拿起电话又不想打了。我觉得这关乎我的自尊心问题。他为什么不给我打?不过,如果我们两个就这么互相怄气,谁也不给对方打电话,是不是就真的不能在一起了?
我就这么激烈地思想斗争着,心里难受着,眼里含着泪,坐在电脑前面,去开心网挪车——最后这句不是搞笑的,是真的,因为当时我真的不晓得干嘛好,只好机械性地打开开心网去挪车。我挪着挪着,心里默念:martin快打电话来martin快打电话来。结果martin就真的打电话来了。我那时还在生气,就按掉他电话不接——现在你们知道我有多坏了吧,我就是这么坏的一个人啊——然后他接连打了五个,打到第五个我才接。他说他不加班了,来我家吃饭,我说好。然后我们谁也没道歉,但我心里知道,我们没事了。
后来我就大哭么,他就抱着我么,再后来我们又和好了。这样的戏码啊,在我们身上几天就要发生一次。最近春天到了,可能我们体内的神经病因子有点发作了。
我写着写着发现偏题了。那么我最后来点一下题好了:我哭的时候跟martin说,你不要喜欢别的小姑娘啊。他就说,你神经病啊,我这么胖没人喜欢的你放心好了哪。我说,不行,虽然你现在有点胖,但是你以前还是一个帅哥,所以你现在还是可以看得出来有一点点帅的。他说,我们下个月就要去注册结婚了呀,你还不相信我啊。我没响,就抱他。其实我心里默默说了一句:如果以后有小姑娘来跟我讲,martin可不可以让给我?我一定会对她狠狠地say:no!!! February 15 babyface今天去银行存了2w块定期——你猜对了是准备结婚用的——银行的小姑娘穿着制服西装,大概二十四五岁的样子,看着我笑咪咪地说:你用的什么香水?很好闻呀!
我说:你鼻子这么灵啊!是dior的呀。
她说:是红色的对吗?
我说:对的,粉红色的那一支。
然后她说:你是在读高中吗?
现在轮到我笑了:我比你大,你信不信啊?我27岁了呀!
她说:不会吧?你看起来可真小。
于是我一直到走出银行门都在笑。高兴了一整天。
其实我的脸不是典型的babyface。周迅那样大眼睛短下巴小圆脸的才是。她在25岁的时候演15岁的小公主,演得神气活现让人欢喜。我不是的。我只是性格比较孩子气。并且不喜欢穿大人的衣服——就是诸如职业装啊皮鞋之类的东西——我现在买衣服还常常买童装。永远只穿球鞋。
更重要的原因呢,就是我心里住着一个小朋友。我这个人啊,就是裹着奔三的女人皮囊的一个小朋友。这样听起来好像跟画皮似的有点恐怖。但是事实就差不多是这样啊。其实我小时候和一般的小朋友没差,因为当干部的缘故,还蛮爱管人的,说不定比一般小朋友还早熟些。可是大概是从高中开始吧,我心里那个小朋友就自动停止生长了。于是我的样子虽然慢慢变老了,可是心里那个小朋友还一直是个高中生。仔细想想,或许自己是从心里抵触着大人们的世界吧。即使上班已经很久,还是不懂得搞什么人际关系。讨好领导这种事情我根本就是不屑于去做的。至于前途啊事业啊这样深奥的事,我连打这几个字出来都觉得头疼,更懒得去思考了。我就是这样没有出息的一个人。
martin是很爱我这样孩子气的吧。他的心里有那么一种恋童情结——这是我经过长期观察得出的结果。和我这样的人在一起,平时会又开心又无奈吧。他总是欺负我的。就像学校里的男同学总要拉喜欢的女同学的辫子一样。这种欺负里,是带有一点湿湿润润的宠溺味道的呢。所以我还蛮enjoy这种事情的(果然很变态啊我)。不过,虽然欺负我会比较开心,可是我有时候发起神经来,他也会吃不消的。我的心眼就像针屁股那么小,那么小,或许比针屁股还要小。我的占有欲那么强,又那么爱吃醋,他陪在我身边5年多,也着实不容易呀。我要谢谢他。
以前的明星,年纪都是比我大的。可是现在看看演艺圈,人家90后的都出来一大片了。不管是玩豆瓣还是开心,里面最多的人就是90年左右的,88年的那些孩子都在哀嚎自己老了——拜托,你是叫我这种83年的怪阿姨去撞墙自杀么?还有校内——我真是不愿意提起校内啊——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校内的个人资料上我没有填年龄,照片放的是范晓萱的,结果经常有各种小孩子来加我好友,我一看,不是88年的就是90年的,前两天还出现了一个92年的...我要去死!!!别拦着我!!!
讲讲而已,我才不会去死类。我还没有结婚,还没有生一个小孩子玩玩,怎么舍得去死。不过说到死呢,今天我倒是跟martin聊起过这个不吉利的话题。
我说:其实我是不怕死的,我只是怕疼。如果死一点也不疼的话,我是一点都不怕的。
他说:不管疼不疼,我总归还是怕死。
我说:为什么?
他说:因为我肩膀上有责任啊...^&*()_+| @#$% (后来我就没听了)
所以说martin和我还是很相配的。他是一个大男子主义者,是一个早熟的男人,虽然偶尔也会幼稚得可怕,不过大多数时间还是可以罩着我的。我记得以前读高中的时候是那么喜欢蓝色大门里的张士豪,觉得这个人满足了我对男朋友的全部幻想。一直到现在我都很喜欢他,顺带也喜欢着陈柏霖。我现在喜欢的偶像也几乎全部都是年轻而放肆的小男生。这让我提起来还觉得羞愧难当。可是,偶像归偶像,男朋友是不能找这样的人的。男朋友就应该找martin这样的男人。这一点我从一开始就晓得。
今天还算是情人节的晚上吧。昨天和martin打电话,吵了有史以来最凶最凶的一场架。其实现在想想,那算什么破事儿呢。可当时我真是难受得要命啊。我一直哭,一直哭,到最后眼睛肿得跟核桃似的。他什么都看不见。可是今天他来我家,我们又好了。我看着他蓬松的卷发,圆圆的脸蛋,下巴上那一丁点胡茬,心里可真是喜欢。于是我就一点都不生气了。他来摸摸我的头,然后我们手拉手去欧尚买了一大堆东西回家煮火锅和爸爸妈妈一起吃。就这样过了一个有意义的情人节。
我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理想主义者。SHE在那里唱:我不想,我不想,不想长大,长大后世界就没童话。我现在25周岁,就快满26周岁了,可是在我心里,世界依然是一个美好的童话。我知道我长成这样不容易,爸爸和妈妈,后来还有martin,还有我的朋友们,一直都在保护着我,keep me away from那些不好的事情。所以我心里的那个小朋友才一直都在,没有死去。我读高中的时候就知道,kurt cobain是在27岁的时候死的。那时我有点羡慕他,因为他就一直是一个年轻人,永远不会老去了。当时我还真动过一个念头:我也要趁年轻的时候死掉。现在想想,其实只要我心里的那个小朋友一直在,只要爸爸妈妈martin还有我的朋友们一直在,即使我老到40岁50岁60岁,也会一直是一个年轻人的吧。那么我就不用那么早死了。真好啊。
![]() 现在天快亮了,我很饿。我在想,到底是上床去一觉睡到下午呢,还是再熬一个钟头,下楼去味一早餐买一碗放了猪油的喷香的阳春面吃吃呢?顺便还可以再买一碗小排面带到新房子去给martin吃,他顶欢喜小排面了呀。 February 08 拍戏记前两天《江南话语》找我拍一支古装片。我一听是古装片就还蛮激动的——因为从小到大就没穿过古装呀——结果让我演一提灯笼的小丫环...虽然有点泄气,可是考虑到全剧就三个演员,除了男女主角就是我的情况后,我觉得还是值得一拍的。那个导演一直奉承我说:我找了很久都找不到年纪小的女演员,你看起来很小,很适合这个角色!于是我就梳着很傻的发型顶着一脸大浓妆屁颠屁颠跟着他们跑月湖拍了俩通宵。
这是一个女鬼的故事。书生爱上了一个姑娘,结果发现她是一女鬼。后来女鬼把书生也拉过去变成了鬼,两只鬼双宿双栖,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情节大概就是如此。你还别说,这大半夜的我打个“鬼”字都会觉得后颈发凉。当初拍戏的时候,化妆老师是一老太太,给我们每人身上别了一只别针,说是可以避邪。那老太太是好人。我衣服穿少了冻得不行,她二话没说借了保暖棉毛衫给我穿在自己打底衫的外面...我要谢谢她的。
然后文艺部那帮大师真的很敬业。布个光都要花半个多钟头。拍戏的时间远没有布光的时间久。在等待拍戏的间隙,我抽空看完了shadow推荐的《异兽志》。真好看哪!
全剧都是用的话外音,所以我们演员是没有台词的。即便如此,表情也要做足。我越来越喜欢我的工作了。至少有很多时候可以像这样玩一下。哈哈。
![]() 鞋子忘记换了。拍戏的时候有精致的绣花鞋穿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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